《2023年西安市八个方面重点工作着力做好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惠民手册》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乡村振兴、县域经济等方面67项惠企利民政策和15条精品旅游线路。今天为您带来的是医疗保障政策篇。
具有陕西省户籍且在我市参加基本医保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按照以下三类救助对象类别,以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分类救助健康,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救助比例最高达到100%。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按照三类救助对象类别给予相应救助。
二类: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三类: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指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后,人均不超过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财产条件的重病患者)。
一类和二类救助对象个人无需申请,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因特殊原因未能享受一站式结算的一类、二类救 助对象和需要依申请取得救助身份的三类救助对象 ,需先提 供相关资料再申请医后救助。
1.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2021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以出院时间为准)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开云注册APP下载安装时,直接在该院申请认定慢性病资格。
2.医保经办机构资格认定。2021年1月1 日之前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未申请慢性病资格的;或使用异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资料申请慢性病资格的参保人员。持相关申请资料到参保单位(城镇职工)或社区(城乡居民),由参保单位或社区提交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初次申报门诊慢性病资格通过后,于认定通过次月起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
1.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我市门诊慢性病就医购药费用(即发生的与认定病种相关且符合医保目录的医药费用)实行在定点医疗机构(西安市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包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均为慢病定点医疗机构)和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2.医保经办机构结算。享受慢性病待遇参保人员因异地就医等特殊原因,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开云注册APP下载安装后,在异地产生的门诊慢性病相关医疗费用,未在异地直接结算的可纳入申报范围。由参保单位(城镇职工)或社区(城乡居民)将资料申报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不在报销范围)。医疗费用产生后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日)可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办理。审核结算后,将补助费用支付给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发放给申报个人。以上提及的开云注册APP下载安装慢性病鉴定标准、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申报材料,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等政策及各种表样可在“西安市医保经办服务” 公众号下载查看(政策讲解→慢性病一点通)。
参加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帐户主要用于支付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允许家庭成员(子女、配偶和父母)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器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
个人缴纳的2%的医保费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不再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开云注册APP下载安装,100元/每月。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申请人手机微信、支付宝搜索“陕西医保”小程序,并完成注册、登录,点击“服务”—“个人业务申报”—“家庭共济绑定”开云注册APP下载安装,按照提示,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即可。
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自助办理西安市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陕西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陕西省外异地就医线.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西安市外连续生活、居住、工作6个月以上人员。
2.临时就医人员:经西安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一家,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或无条件进行检查治疗的危重患者需异地转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