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别让过度医疗成为“意难平”的就诊史医师过度医开云注册APP下载安装疗或被吊证!
栏目: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2023-06-22
 近日,人民日报报道了“两位特困老人,5个月做34次胸部CR?”据悉,江西省某县一乡卫生院在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期间为两位患者连续开具胸部CR检查,一位22次,一位12次,共34次。这两名患者是该乡敬老院供养的特困老人,分别因腰椎间盘突出和牙龈炎入院治疗……过度医疗频上热搜,引发大众关注。那么,什么是过度医疗?怎么界定?如何维权?下面监督君就从各个角度来解读一下。  过度医疗是由于多种

  近日,人民日报报道了“两位特困老人,5个月做34次胸部CR?”据悉,江西省某县一乡卫生院在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期间为两位患者连续开具胸部CR检查,一位22次,一位12次,共34次。这两名患者是该乡敬老院供养的特困老人,分别因腰椎间盘突出和牙龈炎入院治疗……过度医疗频上热搜,引发大众关注。那么,什么是过度医疗?怎么界定?如何维权?下面监督君就从各个角度来解读一下。

  过度医疗是由于多种原因引起的超过疾病实际需要的诊断和治疗的医疗行为或医疗过程。

  该定义有两个要点:一是这种诊断和治疗对于该疾病是多余的、不必要的,甚至是有害的;二是过度医疗是一种行为或过程,不是指还未成为实践的诊疗计划或设想。

  判断医师诊疗行为是否构成过度医疗,现阶段我国通行的判断标准依据的是“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践中,认定过度医疗行为构成侵权,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

  (1)医护人员在实施过度医疗行为时主观上存在过错,这种过错一般是指故意而非过失。

  (2)基于非医疗的目的,而实施的医疗行为,必定不符合诊疗规范的规定,即过度医疗行为存在违法性。

  (3)患者会有损害结果的出现。这种损害结果有两种类型,即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以财产损害为主。

  医保经办部门进行医保检查过程中,总结出了过度医疗以及过度检查的违规情形:

  1. 违反临床用药常规和联合用药原则不合理或超范围、超剂量的用药;或医疗机构有意使用高价药品。

  3. 参保患者在治疗期间健康,无明显指征开云注册APP下载安装,医疗机构对其进行同一项目或类似项目多次检查;同一患者短期内多次住院且接受重复或类似检查的。大型设备诊查能够一次确诊,却重复使用其他大型设备诊查同种疾病;或有意选择费用高的辅助检查。开云注册APP下载安装

  4. 违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手术分级和安全核查制度,放宽或降低手术指征实施手术治疗或频繁进行同一种医疗技术(包括理疗、康复项目,静点或肌注药物、抢救、血气分析、抽取积液等特殊操作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如果过度医疗没有造成新的人身伤害,开云注册APP下载安装或过度医疗和新的人身伤害的形成没有因果关系,只是医疗费用不合理增加。此时,应先确定在正常情况下治疗此种疾病应采取的措施,包括用药、检查和手术等,然后核定大致的医疗费用。没有其他合理理由,明显超出这一标准的部分,可以认定为不合理费用,应予赔偿。

  如果造成新的人身伤害的,包括产生新的疾病,原有病情恶化甚至死亡。此时应首先明确新的人身伤害的产生和过度医疗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有,那么因新的人身伤害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衍生疾病治疗费用等,都应赔偿。

  患者认为医方有过度医疗或可能存在过度医疗的行为,可向就诊医疗机构投诉接待部门举报投诉,若在就诊医疗机构投诉未果或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直接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医方存在过度医疗,或者确因过度医疗造成人身伤害甚至死亡的情形,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五十四条: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循医学科学规律,遵守有关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各项操作规范以及医学伦理规范,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医师法》第三十一条: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依据《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违反诊疗规范开云注册APP下载安装,为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造成不良后果的医生,“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过度医疗的定义虽然明确,但在现实中难以界定。临床医学专业特殊复杂,病患情况各不相同。有时候,即使医师存在过度治疗的行为,有些医疗机构也可能会得过且过。这就需要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医风建设,广大医务人员加强医德修养,群众也要学法知法用法,关键时刻懂得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